各二级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16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行为,营造健康学术生态,学校定于近期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通过个人和学校自查整改,使广大科研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推动学校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二、开展时间
2022年 8 月至 2022 年 10月。
三、工作任务
1.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
各二级单位需切实发挥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恪守学术规范,认真学习中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的文件精神(附件1)。以中国科研诚信网近期案件通报(链接:https://www.orichina.cn/channels/6.html)为警示,通过主题研讨、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专项教育,实现科研诚信教育全覆盖。
2.开展存量论文与科研项目自查
(1)所有科研人员,按照《高校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附件2),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研论文逐篇对照检查,并如实填报自查表。
(2)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或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并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
(3)对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规范行为进行自查。
3.单位组织核查并进行专项教育整改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论文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对自查中发现存在科研诚信违规行为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填报《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3),提交本单位《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对核查发现已发表和投稿的科技论文及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需高度重视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二级单位科研诚信台账,留存科研人员报告时间、违规事项等内容。
2.学校将适时进行抽查,发现故意隐瞒、包庇等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二级单位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高校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本单位《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及《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报送科技处(行政楼107办公室),统计表及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xdp@xsyu.edu.cn。
联系人:习老师 孙老师
电话:88382127 88382396
科技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