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经下达,按照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批项目均须签订责任书或合同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清单查询项目的基本信息,见附件1,然后按照项目类别填报相应的责任书及合同书。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研究期限、经费等内容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合同中的预期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员、依托实验室名称应与申请文件一致,均不能擅自修改;合同中的依托单位均为565net必赢官方网。
2.一般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括人文专项、自然专项),签订《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见附件2。
3.重点项目(包括新型智库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3。
4.服务地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4。
5.青年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签订《陕西省教育厅青年创新团队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5。
6.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责任书》或《合同书》,本人签字,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协同创新项目必须经实验室、基地负责人和依托院(系)审核并签章后报送科技处。
二、注意事项
1. 上述《责任书》及《合同书》均以附件中的版本为准,其他版本无效。
2.项目组成员、预期成果、项目经费以及研究周期需保持与系统一致。
3.合同书中研究内容等部分按照模板中的要求填写,避免答非所问。
4.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按期结题、验收,在研究成果方面应注意:(1)发表论文必须公开出版且进行标注(中文格式:“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格式: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 Funded by Shaanxi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Program No.×××××) ),且不允许一篇论文同时标注多个教育厅资助项目编号;(2)论文名称、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3)发表外文文章必须有检索证明;(4)研究成果数量(论文、专利等)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否则教育厅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可。
5. 合同书(责任书)完成后,于2024年1月15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由科技处报送教育厅相关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提交纸质版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 :029-88382398
联系人:屈 乐 吴育平
科技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