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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7-11-16 16:16:06 浏览:

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必赢官网教职工出国(境)管理,确保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教职工(除处级以上干部外)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需按有关规定提前通过OA管理系统填写《565net必赢官方网在职教职工出国、赴港澳台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待审批流程办结后方可出国(境),如事前未办理审批或审批未办结均视为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

2.凡事前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出国(境),事后各审核单位一律不予批准补办。

3.因公出国(境)指国家、地方或学校因对外交往的需要,派遣团组和人员到国(境)外执行公务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包括考察访问、讲学、合作研究、学术访问、参加国际会议、援外、学习进修、参赛、参展等。

因私出国(境)指未列入国家、地方或学院公派计划和经费资助,自费出国留学、进修、参加国际会议、探亲访友、旅游、定居、就业、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性活动等。

4.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应持因公护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及必赢官网公派访问学者除外),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用因私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

5. 因公出国、赴港澳应提前2个月登录学校OA系统申请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因公赴台应提前3个月申请,并上传国外邀请函、会议通知等附件。校内审批手续完成后,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准备审批材料,办理因公护照出国(境)。

6.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前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