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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子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7-12-28 17:04:32 浏览:

各职能部门、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通知,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开展选派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派指标数

1人(石油工程类专业)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专业课程骨干教师或同时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须为单位重点推荐并另行提供单位“重点推荐函”,“重点推荐函”中应明确推荐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安排;

2.申请时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5日以后出生);

3.语言要求: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学习安排

学习方式主要为教学观摩、集中授课、专题研讨、课程设计、录制微格教学视频和撰写总结报告等。

课程安排主要分为六部分:沉浸式教研观摩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实践课;语言技能课;自选课题;学习反思。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各单位对申报人审核并进行推荐排序,于2018年1月3日上午11时前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学校组织评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3.确定推荐人选后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于2018年1月5日至1月15日进行网上申报。相关资料和申报要求请登录:

http://www.csc.edu.cn/chuguo/s/1087?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五、其它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和学费。

2.配套经费:2018年西部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和各推选单位按1:1比例共同承担,配套经费不由个人承担。

3.被推荐人应保证出国后能按期回国(不得提前或延期回国),并保证回校工作。

联系人:朱坤琳 电话:88382260

附件: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