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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雁塔校区27~30号楼住户装修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后勤处(后勤集团) 发布时间:2018-01-04 10:33:46 浏览:

雁塔校区27~30号住宅楼装修及搬迁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进行住户装修保证金退还工作。请各住户在1月8日(星期一)之前将装修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交到我办并进行登记。在统计完毕后,我办将汇同财务部门统一给住户退还装修保证金。

特别说明:有以下行为的住户,将暂缓退还保证金:

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未及时整改的;

2、腾空房搬迁时,新、老住户之间未交接清楚相关事宜的;

3、装修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丢失的。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8382455

后勤管理处

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