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陕科基发〔2005〕43号)的有关规定,对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题,请按下列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一、结题范围
1.截止2017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注意事项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要将未标注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2014年(含)以及之前立项的计划项目办理结题须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后打印(结题管理系统请在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gov.cn下载中心并安装)。其他结题项目须登录“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办理(网址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完成科技报告填写工作后,点击菜单“项目管理→项目验收”,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提交,经学校审核后,打印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按照“结题报告、成果附件(包括论文论著、获奖、专利等)、研究报告”的顺序简装成册(一式三份),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科,2014年度及之前立项项目结题材料须将系统生成的结题报告和数据库文件(*.mdb)的电子版发至qule@xsyu.edu.cn。
联系人:屈乐 张莹
咨询电话:88382127
科技处
2018年2月4日
附件:结题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