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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03-28 17:37:55 浏览:

各位教职工、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限制养犬办公室关于养犬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安排由保卫处负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保卫处将对家属区养犬户进行摸底登记,登记时请养犬户持养犬证,登记时间为3月29日—4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7:00—19:00)。

2、登记地点:南家属区在东门门卫值班室,北家属区在北院门卫值班室。

3、无养犬证者请于4月8日前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证并在保卫处治安科备案登记。办养犬证地点:雁塔分局限制养犬办公室(东仪路派出所院内)。

4、保卫处从4月9日开始将对校内养犬进行规范管理,发现无养犬证者,将对犬类没收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通知望大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