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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9-02-01 10:58:25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3号)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以省教育厅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

二、推荐范围

1. 2017、2019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的一、二等奖;

2.完成时间在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成果。

三、推荐安排

1、申报办法和程序: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2、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技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学校会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评奖办提交。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4、2019年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3月29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获得2017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的一、二等奖且成果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的项目可提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要求先行准备相关材料;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限额推荐,即时开展推荐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坤

联系电话:88382399

邮 箱:kjcyk@xsyu.edu.cn

附件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科技处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