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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9-03-05 17:15:51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的通知》(留金欧【2019】54号)精神,2019年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12-36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60个月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精密科学、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赴俄学习的学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3.外语条件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三、选拔办法

1.校内申报

教师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在校学生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在校学生)》(见附件),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后,2019年3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112室)。

2. 网上申报

学校审核通过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本人于2019年3月27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一式两份)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

联系人: 朱坤琳 电话:8838226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教师).doc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在校学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