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住户:
近期接到群众反映,有个别教职工将分配的住房出租作为经营场所或将住房群租的情况发生。以上行为不仅影响到了其他教职工的正常生活,同时也给学校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为了规范校内教职工住房租赁行为,营造一个安居乐教、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学校住宅楼及腾空房调整分配相关管理规定,我处将联合学校有关部门于11月4日起首先对将住房出租作为经营场所或将住房群租的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整顿。
请涉及有以上行为的教职工于11月3日前自行整改完毕。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完毕的,学校不再追究相关责任;逾期或拒不整改的,学校将按照住房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29-88382455
后勤管理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