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工作安排,现收取2019~2020年度、2020~2021年度鄠邑校区教师公寓采暖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职教职工采暖费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离退休教职工、无法通过工资账户扣缴采暖费的其他校内住宅楼住户,需在指定时间内到缴费现场交纳。
3. 缴费时间及地点:
(1)5月7日至5月13日(双休日除外),到雁塔校区后勤服务大厅(1号实验楼西侧马路对面,原利学商店)缴费。
(2)5月7日(上午9:00-11:30)、5月11日(上午9:00-11:30),到鄠邑校区住房管理办公室(家属楼C4-104)缴费。
特别提示: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一概不能收取现金,请大家提前准备好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现场刷卡缴费(要确保卡内余额充足)。
请互为转告、按时交费。
后勤管理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