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省教育厅本年度将重点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清洁能源、储能、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研究中心。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5.每个院(系)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二、申报时间
1.各院系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拟申报的中心名称、主要研究方向及负责人报送至科技处。
2.经学校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中心于2022年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技处,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结果。
3.学校拟推荐上报的中心负责人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填报《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
4.《申请书》通过审核后,打印纸制版。《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于2022年10月19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苗芷芃 屈乐
电 话:88382398
科技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