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融合教育和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20号)要求,现就推荐推荐陕西省融合教育和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组建陕西省融合教育和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残疾人融合教育的专家,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研究的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融合教育方面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高尚。
2.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从事融合教育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融合教育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残疾学生教育教学、随班就读学校管理相关经验,正高级职称;年龄应在55岁以下。
3.具备参加履行专家职责和任务的条件和素质。
(二)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高尚。
2. 具有较强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较高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专业研究成果显著,正高级职称,获得省级以上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直接相关荣誉的人员优先推荐;年龄应在55岁以下。
3. 具备参加履行专家职责和任务的条件和素质。
三、推荐名额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必赢官网对同一类别专家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四、专家职责和任务
1. 开展融合教育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为制定相关教育政策、进行相关决策提供咨询。
2. 参与融合教育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研讨、调研、活动、评审、评估、督导等工作。
3. 在本地区相关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提升本地区融合教育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水平。
4. 完成其他与融合教育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的任务。
5. 专家应积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连续三次被抽取但拒不参加相关活动的,取消专家资格。
五、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推荐工作,在遴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原则,认真按照标准条件做好遴选工作。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 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于10月13日(星期四)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原件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师工作部室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修朋
电 话:88382236
邮 箱:jgb@xsyu.edu.cn
教师工作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