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倡导安全、文明、绿色出行,预防和减少校园道路交通事故,强化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建设“平安校园”,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鄠邑校区校园摩托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进入校区的摩托车,须经公安机关检验合格、安装公安机关统一颁发的车辆号牌及车辆行驶证。骑行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驾驶证。禁止未悬挂车辆号牌、无行驶证、无驾驶证的“三无”摩托车进入校园。
2.摩托车在校内应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自觉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遵循靠右行驶原则。不得有逆向行驶、手持物品或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3.严禁酒后、醉酒驾驶摩托车,对不听从劝导、不服从管理、阻碍执勤的,安保人员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4.校内骑行速度应控制在20km/h以内,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车辆应停放在学校规划的车位上。
5.校内骑行、乘坐摩托车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背向、侧向乘坐,严禁单手驾驶。
6.严禁在校内飙车;越野摩托车、大功率赛车及噪音较大的车辆全天不得进入教学区。
7.对超速、超载、违停、长鸣笛等违规行为,将予以贴单警告,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车辆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进入校园。
8.对屡次在校园内交通违规的摩托车驾驶人,视情节及本人态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