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省科研基地: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和基地管理工作安排,现将各类科研基地项目结题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类型:截止2022年12月到期应结题的陕西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包括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
2.验收组织单位:由各省级科研基地组织验收。
3.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按验收要求系统填报(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验收申请,并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附件。
附件包括:1)项目研究报告;2)合同书盖章版扫描件;3)查新报告(重点实验室项目);4)经费决算表(经费结余不超过30%);5)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上传;6)专利授权证书;7)培养研究生等其他成果证明材料。成果文件名请命名为“成果名称”,文件描述为“核心论文/普通论文/著作/专利等”,一项成果放在一个文件内。不按要求上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申请结题的经各科研基地批准同意,并在系统中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由基地报送《验收项目清单》和《验收专家清单》至科技处,科技处报送教育厅审批。
自2023年开始,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均由所属基地自行组织验收,除验收专家名单需由各科研基地报科技处,由科技处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组织验收外,其余项目验收事宜由各基地自行安排,其中专家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校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鼓励研究领域及方向相近的基地联合组织项目验收。
(3)各基地进行会议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组长签字),汇总至科技处统一报送教育厅。
(4)验收结束,由教育厅出具验收证书。
4.其他事项:请各基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验收工作,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无法进行验收的课题,将影响基地下一步项目申报和评估等各项工作,请各基地酌情处理。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厅项目管理工作安排为准。
科技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