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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3-04-19 10:18:5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必赢官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申请条件

1.选派学科范围及人员基本要求

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重点选派能源、地质、材料、机械、化工、电子信息、计算机、数学、物理、经管、外语、汉语国际教育等学科专业领域人员、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员,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的参与人,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国际合作项目研究人员可申请该项目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访问进修或合作科研。

2.语言要求

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2)2012年1月1日(含)以后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于 2019年秋季班(含)以后入学并获结业证书的,可视为外语合格

4)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等水平考试,202011日(含)以后达到合格标准并获得证书。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3. 年龄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1月1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月1日以后出生)。

4. 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单位推荐人员申请表》(见附件),于430日前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学校将根据教育厅下拨名额组织评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其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

4. 推荐人选于20235月1日至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外方正式邀请信。

三、项目经费说明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按1:1比例共同承担。

四、特别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可以和西部项目同时申报。

联系人:朱坤琳 电话:8838226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