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省科研基地: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即将于10月份开展教育厅项目结题清理工作,请各院(系)及省科研基地高度重视,按照未结题项目清单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并在教育厅科研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中完成项目结题的填报工作。
1. 网上填报时应注意事项:
(1)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标注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上传;
(2)“研究成果”一栏所填数据必须与结题文档中上传材料数目一致;
(3)“研究工作总结”一栏中,各个栏目尽量按照上限字数填写,不可过少;
(4)“项目完成论著咨询报告”一栏中,论文/著作信息应当与结题文档和研究成果中的信息和数量一致;
(5)所有证明材料、责任书、研究报告均上传到“结题文档”中。成果文件名请命名为“成果名称”,文件描述为“核心论文/普通论文/著作/专利等”,一篇文章的正文、检索、封面、目录请放在一个文件内,一份责任书正反面请放在一个文件内。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并确保扫描件清晰无误。
2. 附件结题文档应上传资料:
一般专项(自然专项和人文专项)项目包括:
(1)项目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万字);
(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
(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
(4)著作或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
重点项目(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智库内涵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包括:
(1)项目研究报告;
(2)合同书盖章版扫描件;
(3)经费决算表(经费结余不超过10%);
(4)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
(5)著作或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
(6)培养研究生等其他成果证明材料。
注意: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还需提供经济效益证明。
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科。
自然科学 联系人:屈乐 吴育平 电话:029-88382398
人文社科 联系人:张莹 电话:029-88382127
科技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