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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3-11-06 14:07:23 浏览:

 

秋冬季节,风高物燥,气温降低,用电、用火、用气频度高,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学生宿舍是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生命至上”观念。

1.学生培养管理单位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开展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学习教育。

2.学生培养和宿舍管理单位要加强宿舍的消防安全巡查,经常深入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3.全体同学要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二、宿舍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拆改电源线路及电气设备。

2.使用的插座、电器、台灯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发现破损及时更换;电线、插座、电脑等不要安装或放置在床铺等易燃物品上。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无自动保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劣质电器及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如电磁炉、电饭煲(锅)、电炒锅、电压力锅、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电热毯、烘鞋器、电熨斗、转换插头、豆浆机、煮蛋器、直发器等其他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

4.严禁给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楼内充电。

5.发现充电器、台灯等有发热、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停止使用,正确处置。

6.充电设备长时间使用会造成险情,外出务必断开连接电源的设备和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做到“人走灯灭、人走电断”。

三、宿舍内严禁易燃易爆品、明火和做饭。

1.宿舍禁止吸烟。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气炉、蜡烛等明火和焚烧杂物。

4.宿舍内严禁做饭。

四、爱护消防器材设施,保持疏散逃生通道畅通。

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要保持宿舍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五、发生火情,正确处置。

留意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放置地点,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记楼内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冷静、迅速从疏散通道逃生;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联系保卫处,报警早,损失小。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雁塔、明德校区88382110,鄠邑校区81469110



保卫部(处)   学工部(处)     研工部      后勤处

2023年11月6日